沐川禾丰纸业有限责任公司 10 万吨生活用纸技改扩能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沐川禾丰纸业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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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原纸生产企业,自主开发的“禾风”、“卉洁”、“丰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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沐川禾丰纸业有限责任公司 10 万吨生活用纸技改扩能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发布时间:2020-03-03         浏览次数:833         返回列表
 
 

沐川禾丰纸业有限责任公司 10 万吨

生活用纸技改扩能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送审件)






建设单位: 沐川禾丰纸业有限责任公司
 
评价单位: 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 O 一九年五月

 

 

 

 


目 录

前 言


1.总 论 

1.1项目提出的背景及评价任务的由来 
1.2评价目的及原则
1.3编制依据 
1.4相关政策符合性分析 
1.5与相关规划相符性分析 
1.6环境影响评价等级的确定 
1.7评价范围及环境保护目标 
1.8评价重点、内容及因子 

1.9评价标准 

1.10评价程序


2企业现状 

2.1现厂基本情况及产品方案
2.2现厂项目组成、环保措施及主要设备情况
2.3现有工程生产工艺流程


3.1建设项目概况 

3.2项目公辅设施 
3.3项目依托工程情况 
3.5项目总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 
3.6项目主要设备配置、原辅料动力消耗及原辅料性质 


4.工程分析 

4.1施工期工艺流程及产污位置 
4.2营运期工艺流程简述 
4.3污染物排放及治理措施 
4.4污染物排放“三本账”分析 
4.5项目总量指标建议 
4.6环境概况 
4.7区域环境概况 


5.环境质量现状调查 

5.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5.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 
5.3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5.4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及评价 


6.环境影响评价 

6.1项目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6.2项目营运期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6.3营运期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6.4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6.5声环境影响评价 
6.6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7.1风险评价目的 

7.2评价目的 
7.3重大危险源辨识 
7.4评价等级 
7.5风险源项分析 
7.6风险防范措施及风险管理 
7.7风险事故应急预案 
7.8环境风险评价结论 


8.环保措施经济技术可行性论证 

8.1项目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及论证 
8.2项目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及论证 
8.3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分析 
8.4噪声防治措施可行性论证 
8.5固废处置措施可行性论证 


9.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9.1经济效益分析 
9.2社会效益分析 
9.3损益分析 
9.3.1环保投资 
9.3.2项目建设带来的损失 
9.4环保投资 


10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10.1环境管理的目的 
10.2环境管理机构 
10.3环境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 
11.4污染源监测计划建议 
11.5环保管理、监测人员的培训计划 




前 言

 

    沐川禾丰纸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禾丰公司”)成立于 2005 年 6 月, 系永丰纸业集团全资子公司,与四川永丰浆纸股份有限公司配套生产生活用纸, 厂址位于沐川县沐溪镇。公司通过近几年的发展,现有固定资产 1.72 亿元,员工 300 人,建有造纸一车间、造纸二车间,主要生产卫生原纸,年产量 5 万吨。
    禾丰纸业现有的生产装备情况为:现有产能规模 5 万吨/年,共有纸机 20 台, 其中:1880 圆网纸机共 12 台、2850/200 圆网纸机 4 台、2820/800 真空网笼纸机2 台、2800 短长网纸机 1 台、2850 双圆网双缸纸机 1 台。
    禾丰公司 1880 圆网纸机车速 150 米左右,以生产全竹浆生活用纸为主,该12 台 1880 低速圆网纸机与 2820 中高速纸机相比,市场调研发现,现有生活纸后加工企业在逐步对 1880 原纸后加工设备进行升级换代。现有 1880 纸机生产线生产的生活纸,成本高,质量差,面临被市场淘汰的危机。在国内同行业中属于小型企业,与国内大型企业相比,管理成本高,竞争力差,明显处于弱势地位。
    根据现有生产状况和市场需求,在厂区预留用地范围内,新建生产车间和辅助用房,利用永丰浆纸公司的竹浆为主要原料,新增 8 台 2850/1000 真空网笼纸机,配套复卷分切和后加工设备。形成年产 10 万吨生活用纸原纸,根据沐川县本项目新增的 5 万吨生活用纸生产能力,原料供应、水、电、汽、废水处理设施均依托永丰浆纸公司, 项目于 2019 年 3 月 5 日,在沐川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备案号为川投资备【2019-511129-22-03-336071】JXQB-0012 号。
    四川永丰浆纸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永丰浆纸公司)是一家大型的竹浆制造企业,目前制浆能力为 20 万吨/年。四川永丰浆纸股份有限公司建设有完善的水、电、汽、污水处理等公用工程系统,并有充足的富余量,沐川禾丰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完全依托四川永丰浆纸股份公司生产的浆料和提供的水、电、汽等能源进行生活纸的生产。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要求,沐川禾丰纸业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 年 5 月委托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编制工作。在接受委托后,我单位成立了项目组,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所规定的原则、方法、内容和要求开展工作。在业主单位——沐川禾丰纸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组工作人员对该项目进行了详细实地踏勘和环境调查,并听取了地方环保、规划、国土、安监等有关部门和群众的意见,经广泛收集资料和认真分析,编制了本环境影响报告书。


1.总 论
1.1项目提出的背景及评价任务的由来

1、本项目是企业节能减排,降低生产成本的需要。
    沐川禾丰纸业有限责任公司目前的低速圆网造纸机,产量低,人工成本高, 蒸汽消耗量大、电耗高。与中高速纸机相比,生产成本吨纸高 200 元左右。同类型的生活纸机在全国别的企业早已开始淘汰。若禾丰纸业不对这些纸机进行技改淘汰,将面临企业利润下降,甚至亏损的情况,最终会导致企业的生存危机。只有居安思危,未雨绸缪,及时对企业进行升级改造,才能增强企业竞争力,在激烈竞争的市场大潮中争得一席之地。


2、本项目是企业做强、做大,健康发展的需要。

    沐川禾丰纸业有限责任公司目前的生活纸总产能只有 5 万吨/年,在国内同行业中属于小型企业,与国内大型企业相比,管理成本高,竞争力差,明显处于弱势地位。沐川禾丰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在不利的市场竞争中,通过自己的努力, 成功开发了“禾风”、“卉洁”、“丰尚”三大品牌生活用纸,并在 2016 年开发了中国绿色环保产品“禾风”牌竹浆生活用纸,市场前景广阔,深受国内广大商家和用户好评,产品供不应求。沐川禾丰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将抓住目前产品供不应求的大好时机,做好企业技改,增产扩能,增大企业规模,增强企业竞争力。


3、本项目可以依托永丰浆纸公司的原料供应、水电汽供应等优越条件,共同发展。

    永丰浆纸公司与禾丰纸业公司同属一家集团(永丰纸业集团)的子公司永丰浆纸公司是一家大型的竹浆制造企业,目前制浆能力为 20 万吨/年,并正准备扩
建 10 万吨/年的本色竹浆生产线。四川永丰浆纸股份有限公司建设有完善的水、电、汽、污水处理等公用工程系统,并有充足的富余量,沐川禾丰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完全依托四川永丰浆纸股份公司生产的浆料和提供的水、电、汽等能源进行生活纸的生产。若不对这些公用工程的产能加以发挥利用,对永丰浆纸公司而言,实际上也是一种极大的浪费。沐川禾丰纸业有限责任公司 10 万吨生活用纸技改扩能项目的建设,将很好的利用永丰浆纸公司现有的公用工程系统,最大限度的减少了项目投资,减少禾丰纸业的财务成本,最大限度提高禾丰纸业经济效益, 同时最大限度地提高了永丰浆纸公司设备的利用率,也提高了永丰浆纸公司的经济效益。


4、本项目的实施符合国家发展循环经济政策要求。

    国务院《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40   号)文件提出: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经济增长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坚持开发与节约并重、节约优先的方针,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大力推进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形成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放和高效率的节约型增长方式。
    国家发改委 2007 年 10 月发布的《造纸产业政策》及国务院办公厅 2009 年
05 月发布的《轻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也明确提出:发展循环经济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大战略。加强资源综合利用,最大限度地利用生产和消费产生的各种废弃物;在造纸、玻璃、家电、塑料、电池等行业提高废纸、碎玻璃、废旧家电、废旧塑料、废旧电池的回收利用率,研究、制定回收处理的机制及相关政策法规。
    2008 年 8 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明确规定:循环经济是指在生产、流通和消费等过程中进行的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活动的总称; 资源化,是指将废物直接作为原料进行利用或者对废物进行再生利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促进企业在资源综合利用等领域进行合作,实现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使用。
    本项目采用可再生的竹子资源生产的竹浆来生产生活用纸,是典型的绿色循环产业,符合国家发展循环经济政策要求。


5、本项目符合国家发展低碳环保产业要求

    在资源日益稀缺、环境污染越来越受到重视的今天,通过加大利用可再生的竹浆纤维原料,减少对木浆纤维原料的消耗,是当今世界的普遍共识和一致做法。
    本项目以兄弟公司自制的竹浆原料生产生活用纸,不增加化学制浆系统,是国家
《造纸产业政策》及《轻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鼓励的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项目, 符合发展低碳环保产业要求。


6、本项目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优势和显著经济效益

    本项目以永丰浆纸公司生产的竹浆(湿浆)为主要原料,生产高档生活用纸, 比采用全商品木浆成本降低成本 500 元/吨以上,附加值较高,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潜力和显著经济效益。能够为国家和地方带来较高的财政收入。
    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推进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及低碳环保产业政策,是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项目,有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促进地区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要求,沐川禾丰纸业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 年 5 月委托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编制工作。在接受委托后,我单位成立了项目组,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所规定的原则、方法、内容和要求开展工作。在业主单位——沐川禾丰纸业有限责任公司会同项目组工作人员对该项目进行了详细实地踏勘和环境调查,并听取了地方环保、规划、国土、安监等有关部门和群众的意见,经广泛收集资料和认真分析,编制了本环境影响报告书。


1.2评价目的及原则


1.2.1评价目的

    环境影响评价作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一项制度,根本目的是贯彻“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认真执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环境管理方针。根据《我国环境保护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为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严格控制新的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

    本项目的评价目的是通过对项目选址,建设规模和工艺流程分析,确定项目建设和营运对外环境存在的影响因子及污染物排放量;根据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和工程产污特性,对项目所在地区的环境影响进行预测分析与评价; 对项目在环境保护角度是否可行和工程拟采取的各项环保措施进行经济技术论证;为项目的工程设计、可靠实施及主管部门的决策和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本项目为造纸项目,在施工期和运行期会不可避免地带来一些环境问题。因此,本次评价将针对这些环境影响问题,并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坚持以下原则, 达到以下目的:
1)通过对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现状的调查和监测,掌握该地区环境质量现状。
2)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工程内容及选址的可行性和合理性。
3)环评中坚持“达标排放、总量控制、清洁生产”的原则。
4)从经济、技术角度论证项目污染防治措施的可行性。
5)通过对拟建工程情况和对有关技术资料的分析,掌握工程的一般特征和污染特征,分析本项目建成后污染治理的排污水平,选择适当的模式预测本项目建成投产后排放的污染物可能对环境造成影响的程度和范围,并提出相应的防治措施。
6)从环保角度论证本项目建设的可行性,为工程环保措施的设计与实施, 以及投产运行后的环境管理等提供科学依据。
1.2.2评价原则及指导思想
(1)考察项目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相关要求;
(2)通过项目所在区域土地利用规划调查,弄清项目用地是否符合当地土地利用规划;
(3)通过环境质量现状调查,重点弄清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环境空气、声学环境现状,并对上述环境要素进行评价;
(4)对建设项目进行工程分析,查清污染源,考核项目拟采用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是否能使项目产生的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5)预测建设项目建成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考核项目实施后地否满足当地环境质量的要求;
(6)核算项目实施后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考核项目实施后是否满足当地污染物总量控制的要求;
(7)考核项目生产工艺与装备、资源能源利用、产品、污染物产生、废物回收利用、环境管理等各项指标是否能够满足清洁生产要求;
(8)对工程拟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进行经济技术论证,有针对性的提出污染防治对策措施;
(9)对项目环境经济损益简要分析,论述项目实施后的环境经济效益;
(10)通过评价,对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是否可行做出明确结论,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


1.3编制依据


    本报告书主要依据以下有关法律文件、规范、规定及研究报告进行编制。


1.3.1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 年 1 月 1 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修订,2016 年 9 月 1 日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 年 1 月 1 日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 年 1 月 1 日);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 年 10 月 29 日);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5 年修正,2005 年 4 月 1 日施行);
(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 年 12 月 25 日修订);
(8)《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国发[2000]38 号令(2000 年 11 月 26 日);
(9)《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 年 4 月 28 日);
(10)《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国发[1996]31 号令(1996 年 8 月 3
日);
(11)《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七号
(1997 年 11 月 1 日);
(12)《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2.29.修订,2012.7.1.施行)


13)《造纸产业发展政策》(国家发改委公告 2007 年第 71 号);
14)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建设部文件 环发(2001)56 号《关于有效控制城市扬尘污染的通知》;
15)国家经贸委等六部委 国经贸资源[2000]1015 号《关于加强工业节水工作的通知》;
16)国家环保部 环发[2012]77 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
17)《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
18)《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2005);
19)《剧毒物品品名表》(GA58-1993);
20)四川省环保局文件 川环发[2006]1 号《四川省环境保护局关于依法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
21)国家环保部《大气细颗粒物(PM2.5)源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及其编制说明;
1.3.2技术依据
(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国家环保部发布,
2017 年 1 月 1 日实施;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国家生态环境保护部发布,2018 年 12 月 1 日实施;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国家环保部发布,2016 年 1 月 7 日实施;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2.3-2018),国家生态环境保护部发布,2019 年 4 月 1 日实施;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T2.4-2009),国家环保部发布,2010 年 4 月 1 日实施;
(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11),国家环保部发布,2011 年 9 月 1 日实施;
(7)《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
(8)《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T192-2006);


1.3.3任务相关文件

(1)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
(2)立项文件;
(3)土地使用手续和选址手续;
(4)《沐川禾丰纸业有限责任公司 10 万吨生活用纸技改扩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国轻工业成都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1.4相关政策符合性分析


1.4.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修正)》符合性
    项目属生活用纸技改扩建工程,采用外购竹浆(湿浆),产品为生活用纸原纸,总生产规模约 10 万 t/a。
    项目为生活用纸生产项目,未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
(修正)》所列的鼓励类、限制类及淘汰类,属允许类。

1.4.2项目与《造纸产业发展政策》符合性

    根据《造纸产业发展政策》(国家发改委公告2007年第71号)要求: “励企业采用先进节能技术,改造、淘汰能耗高的技术与装备。”“造纸产业发展要实现规模经济,突出起始规模。新建、力建制浆项目单条生产线起始规模要求达到:化学木浆年产30万吨、化学机械木浆年产10万吨、化学竹浆年产10万吨、非木浆年产5万吨;新建、扩建造纸项目单条生产线起始规模要求达到:新闻纸年产30万 吨、文化用纸年产10万吨、箱纸板和白纸板年产30万吨、其他纸板项目年产10万 吨。薄页纸、特种纸及纸板项目以及现有生产线的改造不受规模准入条件限制。”
    本项目无制浆工艺,技改前后公司竹浆原料均依托浆纸公司提供,该公司现有纸浆能力为20万t/a满足《造纸产业发展政策》规模的制浆起始规模。同时项目新建10万ta生活原纸生产线,配置8台2860/1000BF-12纸机生产线,并停运现  有5万吨/年生活用纸原纸生产线,技改后公司10万t/a生活用纸原纸的生产规模, 其产品起始规模未列入《造纸产业发展政策》规定的造纸起始规模。
    因此,项目符合《造纸产业发展政策》。

1.5与相关规划相符性分析

1.5.1项目与《沐川县工业集中区总体规划》的符合性

    根据乐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关于同意沐川县工业集中区总体规划备案的批复》(乐市经信[2012]305 号),沐川县工业集中区规划面积 7平方公里,分为一区四园。其中:龙船坝工业园区占地面积约 0.8 平方公里,主要位于沐溪镇石梁村、泥河村,范围为东至沐楠路、213 国道,南至民爆公司,西至沐溪中学,北至县污水处理厂;茨梨坝工业园区占地面积约 1.4 平方公里,主要
位于沐溪镇龙桥村、茨梨村、团结村,东至 213 复线,南至骆家湾,西至茨梨坝,北至龙沱大桥;建和工业园区占地面积约 1.6 平方公里,主要位于建和乡凤凰村、官田村,东至 213 国道,南至原三百步加油站,西至建和场镇,北至原垃圾处理场;舟坝工业园区占地面积约 3.2 平方公里,主要位于舟坝镇夏寨村、前进村,东至 103 省道,南至老洋溪桥,西至夏寨村七组,北至前进变电站。
    工业集中区内产业定位:“按照布局集中,用地节约、产业聚集、错位发展” 的要求,集中区应是产业特色鲜明、综合配套能力强的工业集聚区,沐川县工业集中区主要发展浆纸、鞋业制造、生态食品加工、化工类等产业。
    本项目位于沐川县工业集中区龙船坝工业园(永丰纸业公司发展预留用地) 内,项目用地为永丰纸业公司发展预留用地,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本项目为生活用纸原纸生产,属于浆纸产业的下游产业,符合沐川县工业集中区的产业定位要求。
    综上分析,项目符合沐川县工业集中区总体规划的要求。


1.5.1项目与《沐川县城市总体规划》的符合性

    项目选址于沐川县工业集中区龙船坝工业园内(永丰纸业预留工业用地范围内),根据《沐川县城市总体规划1996-2050》;项目拟建用地为工业用地。
    综上,项目符合沐川县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


1.5.2项目与《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符合性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由国务院以国发[2015]17   号文发布。项目与《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符合性分析见下表。

表 1.5-1 项目与《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符合性分析相关内容 


一、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 
(一)狠抓工业污染防治。
取缔“十小”企业。全面排查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2016年底前,按照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要求,全部取缔不符  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电镀、农药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 符合。公司现有生产线装备水
平、环保设施以及污染物排放指标等均满足相关法律规范及标准要求。
    专项整治十大重点行业。制定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行业专项治理方案,实施清洁化改造。新建、改建、扩建上述行业建设项目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2017年底前,造纸行业力争完成纸浆  无元素氯漂白改造或采取其他低污染制浆技术,钢铁企业焦炉完成干熄焦技术改造,氮肥行业尿素生产完成工艺冷凝液水解解析技术改造,印染行业实施低排水染整工艺改造,制药(抗生素、维生素)行业实施绿色酶法生产技术改造,制革行业实施铬减量化和封闭循环利用技术改造。 符合。项目无制浆工艺,选用2850/1000真空网笼型纸机,单位产品用水量为5m3/t纸,《制浆造纸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活用纸的取水定额为20m3/t纸,本项目节水15m3/t纸,单位产品排水量由技改前的12t/t纸降为了技改后的10t/t 纸,每吨产品减少排水量2吨,废水依托浆纸公司污水站处理,废水污染物总量满足总量控制要求。同时, 项目实施后公司不会增加废水排放总量。


二、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

(六)优化空间布局。
合理确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充分考虑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重大项目原则上布局在优化开发区和重点开发区,并符合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鼓励发展节水高效现代农业、低耗水高新技术产业以及生态保护型旅游业,严格控制缺水地区、水污染严重地区和敏感区域高耗水、高污染行业发展,新建、改建、扩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减量置换。七大重点流域干流沿岸,要严格控制石油加工、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医药制造、化学纤维制造、有色金属冶炼、纺织印染等项目环境风险,合理布局生产装置及危险化学品仓储等设施。 符合。本项目拟建用地位于沐川县工业集中区龙船坝工业园内
(永丰纸业预留工业用地范围内), 无新征用地。项目建设地符合相关规划,项目拟建地现厂属工业用地。本项目实施后公司外排废水量、废水污染物总量均不增加,满足浆纸公司现有排污许可内。
推动污染企业退出。城市建成区内现有钢铁、有色金属、造纸、印染、原料药制造、化工等污染较重的企业应有序搬迁改造或依法关闭。 符合。公司厂址未在沐川县城市建成区及规划区范围内。

     经分析,项目符合《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相关要求。


1.5.3项目与《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符合性分析


《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环规财[2017]88 号文正式印发,项目与
《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符合性分析见下表。

表 1.5-2 项目与《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符合性分析
内容 建设项目符合情况


二、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四)分区保护重点
    上游区包括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等省市,区域水土流失、荒漠化严重,矿产资源开发等带来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突出,大城市及周边污染形势严峻。应重点加强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维护和高原湖泊湿地保护,强化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护,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禁止煤炭、有色金属、磷矿等资源的无序开发,加大湖库、湿地等敏感区的保护力度,加强云贵川喀斯特地区、金沙江中下游、嘉陵江流域、沱江流域、乌江中上游、三峡库区等区域水土流失治理与生态恢复,推进成渝城市群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符合。项目位于沐川县工业集中区龙船坝工业园内(永丰纸业预留工业用地范围内)。用地符合土
地利用规划。


三、确立水资源利用上线,妥善处理江河湖库关系

(一)实行总量强度双控
推进重点领域节水。大力推进农业、工业、城镇节水,建设节水型社会。强化农业节水,优化农业种植结构,加快实施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和南方节水减排区域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行动。推广和普及田间节水技术,开辟抗旱水源,科学调度抗旱用水。到2020年,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29以上。强化工业节水,以南京、武汉、长 沙、重庆、成都等城市为重点,实施高耗水行业生产工艺节水改造, 降低单位产品用水量。完善电力、钢铁、造纸、石化、化工、印染、化纤、食品发酵等高耗水行业省级用水定额。强化城镇节水,以宾馆饭店、医院等为重点,全面推进城市节水,加快节水型服务业建设。 
    符合。项目基准排水量不增加, 白水部分回用,回收后的废水依托浆纸公司污水站处理。实施后公司全厂废水排放量未增加,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五、坚守环境质量底线,推进流域水污染统防统治 
(四)综合控制磷污染源
    治理岷江、沱江流域总磷污染。以成都、乐山、眉山、绵阳、德阳等为重点,实施总磷污染综合治理。开展区域内涉磷小企业专项整治,加强磷化工等涉磷企业废水排放监管,执行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实施总磷超标控制单元新建涉磷项目倍量削减替代。关闭生产能力小于50万吨/年的小磷矿,开展磷石膏、磷渣仓储标准化管理,推进磷石膏综合利用。提升成都、泸州、资阳、绵阳、自贡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总磷削减能力。加强阿坝州理县、凉山州美姑县等地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重点治理成都、眉山、德阳、自贡等地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 
    符合。项目属生活用纸生产项目,项目生产过程不涉磷。


六、全面推进环境污染治理,建设宜居城乡环境

(一)改善城市空气质量
实施城市空气质量达标计划。全面推进长江经济带126个地级及以 上城市空气质量限期达标工作,已达标城市空气质量进一步巩固,未
达标城市要制定并实施分阶段达标计划。完善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 
    符合。项目无蒸汽锅炉,蒸汽来源于浆纸公司富余蒸汽量。

    加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等主要污染物综合防治。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完成 35 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脱硫脱硝除尘改造、钢铁行业烧结机脱硫改造、水泥行业脱硝改造、平板玻璃天然气燃料替代及脱硝改造。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和清洁柴油机行动计划。实施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机动车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工程。强化机动车尾气治理,优先发展公共交通,鼓励发展天然气汽车,加快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 

七、强化突发环境事件预防应对,严格管控环境风险 
(一)严格环境风险源头防控
    加强环境风险评估。强化企业环境风险评估,2018年底前,完成 沿江石化、化工、医药、纺织、印染、化纤、危化品和石油类仓储、涉重金属和危险废物等重点企业环境风险评估,为实施环境安全隐患综合整治奠定基础。开展干流、主要支流及湖库等累积性环境风险评估,划定高风险区域,从严实施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开展化工园区、饮用水水源、重要生态功能区环境风险评估试点。2017年,在重庆等  地开展风险评估综合试点示范。沿江重大环境风险企业应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强化工业园区环境风险管控。实施技术、工艺、设备等生态化、循环化改造,加快布局分散的企业向园区集中,按要求设置生态隔离带,建设相应的防护工程。选择典型化工园区开展环境风险预警和防控体系建设试点示范。 
    符合。项目采取了一系列风险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同时可依托公司全厂的风险防控和应急措施,
确保项目风险可控。
    经分析,项目符合《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要求。


1.5.4项目与《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6-2020 年)》符合性分析

    《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6-2020 年)》以环水体[2017]142 号文正式印发,项目与《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6-2020  年)》符合性分析见下表。
    表 1.5-3 项目与《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6-2020 年)》符合性分析
    电开发带来的生态影响,禁止煤炭、有色金属、磷矿等资源的无序开发,加大湖泊、湿地等敏感区的保护力度,加强云贵川喀斯特地区、四川盆地周边水土流失治理与生态恢复, 推进成渝城市群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在中游重点协调江湖关系,保护水生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恢复沿江沿岸湿地, 确保丹江口水库水质安全,优化和规范沿江产业发展,管控土壤环境风险,引导湖北磷矿、湖南有色金属、江西稀土等资源合理开发;在下游重点修复太湖等退化水生态系统,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严格控制城镇周边生态空间占用,深化河网地区水污染治理。全面推进水生态保护和修复。统筹陆域和水域生态保护,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构建区域生态安全格局。加强鄱阳湖、洞庭湖、洪泽湖、若尔盖湿地、皖江湿地、新安江、浦阳江、永安溪以及长江口滨海滩涂等河湖湿地保护与修复。加强自然保护区保护与监管,推进白鳍豚等 15 种国家重点保护水生生物和圆口铜鱼等 9 种特有鱼类就地保护以及中华鲟和江豚等濒危物种迁地保护。加强三峡库区水土保持、水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强化消落区分类管理和综合治理,推进库区生态屏障区建设,有效遏制支流回水区富营养化和水华发生,确保三峡水库水质和水生态安全。
    加强重点湖库和支流治理。以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和现状水质劣于Ⅴ类的优先控制单元为重点,推进漕桥河、南淝河、船房河等支流污染治理,减轻太湖、巢湖、滇池等湖库水质污染和富营养化程度。强化总磷污染重点地区城乡污水处理设施脱氮除磷要求,加强涉磷企业监督管理,严格控制新建涉磷项目,到 2020 年,重点地区总磷排放量降低 10%。加强长江经济带 69 个重金属污染重点防控区域治理,继续推进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制定实施锰三角重金属污染综合整治方案。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到 2020 年,国控断面(点位)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比例达到 75.0%以上,劣Ⅴ类断面(点位)比例控制在 2.5%以下,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 84%。


第三章、规划重点任务一、工业污染防治

    优化空间布局 新建企业原则上均应建在工业集聚区。推进企业向依法合规设立、环保设施齐全、符合规划环评要求的工业集聚区集中,并实施工业集聚区生态化改造。七大重点流域干流及一级支流沿岸,切实开展石油加工、化学原
    符合。项目位于沐川县工业集中区龙船坝工业园内(永丰纸业预留工业用地范围料和化学品制造、医药制造、化学纤维制造、有色金属冶炼、 内),项目与其规划产业相符。公司现厂用纺织印染等重点行业企业的空间分布优化,合理布局生产装置及危险化学品仓储等设施。造纸、印染等重点行业主要分布区域新建、改建、扩建该行业项目要实行污染物排放减量置换。
    符合沐川县城市总体规划。项目实施后公司全厂废水排放量不增加,处于公司现厂排污许可量内。    全面取缔“十小”企业。全面排查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按照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要求,以广东省电镀、四川省造纸、河北省制革、山西省炼焦等为重点,全
    符合。项目生产线装备水平、环保设施以及污染物排放指标等均满足相关法律规范部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 及标准要求。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电镀、农药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
    经分析,项目符合《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6-2020 年)》相关要求。


1.5.5项目与《乐山市环境污染防治“四大战役”攻坚行动总体方案》的符合性分析

1)与《乐山市水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的符合性
表 1.5-4 项目与《乐山市水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的符合性分析
相关内容 项目符合情况
强化“10+1”小企业清理取缔工作,加强排查,发现一起取
缔一起;完善审批制度,坚决杜绝新建“10+1”小企业。 符合。项目不属于“10+1”小企业
中的小型造纸企业。
2)与《乐山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的符合性
表 1.5-5 项目与《乐山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的符合性分析
相关内容 项目符合情况
落实大气污染分区管控规定,实行环境质量和污染物排放总量双控制,严格项目准入。红线区内严禁、黄线区内限制新建排放大气污染物的项目,并大幅度削减污染存量,绿线区内确保污染物排放总量只减不增。市中区、五通桥区、沙湾区、峨眉山市、夹江县严禁新建、扩建高污染、高耗能项目,技改及迁建项目不得新增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空气质量不达标的区域,新建排放大
气污染物的建设项目执行区域内现役源 3 倍削减量替代。 
    符合。项目无蒸汽锅炉,生产过程中无外排废气。
    全面实施并完成工业企业提标改造工程。2017 年 12 月前,全市所有陶瓷企业全面改用天然气或其他清洁能源。2017 年起,水泥、钢铁、铁合金等已发布重点地区大气特别排放限值标准的行业及企业,全面实施大气污染物排放提标改造;2019 年全面执行重点地区大气污染物特殊排放限值标准,逾期未达标的,一律停产整
顿。 
    符合。项目无蒸汽锅炉,蒸汽来源于永丰浆纸公司富余蒸汽。
全面实施中小型燃煤锅炉淘汰工程。2017 年起,全市禁止新建 35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新建 35 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全部执行超净排放标准。2017 年 12 月前,除实施超净排放改造的燃煤锅炉外,全面淘汰峨眉山市、夹江县建成区及市中区、五通桥区、沙湾区范围内燃煤锅炉,其余县(市、区)城区和工业园区全面淘汰 20 蒸吨以下燃煤锅炉,逾期未淘汰的一律禁止使用。 
    符合。项目无蒸汽锅炉,蒸汽来源于永丰浆纸公司富余蒸汽。


1.5.6项目“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经现场踏勘、调查收集了相关资料,认真研究该项目的有关材料,并进行实地踏勘,对项目进行了初步筛查,现就“三线一单”控制要求相符性分析如下:
1)生态空间保护红线
本项目位于沐川县工业集中区龙船坝工业园内(永丰纸业预留工业用地范围内),项目拟建地与《生态红线划定技术导则》对照分析如下表。


表 1.5-6 项目拟建地与《生态红线划定技术导则》对照表


生态红线划定范围识别 功能区类型 本项目拟建地重点生态功能区 

陆地生态功能区

水源涵养区 不涉及

水土保持区 不涉及、

防风固沙区 不涉及

生物多样性维护区 不涉及、

海洋生态 海洋水产种植资源保护区 不涉及

功能区 海洋特别保护区 不涉及
重要滨海湿地 不涉及
特殊保护海岛 不涉及
自然景观与历史文化遗迹 不涉及
珍稀濒危物种集中分布区 不涉及
重要渔业水域 不涉及
生态敏感/脆弱区 
陆地生态敏感/脆弱区 水土流失敏感区 不涉及
土地沙化敏感区 不涉及
石漠化敏感区 不涉及
高寒生态脆弱区 不涉及
干旱、半干旱生态脆弱区 不涉及
海洋生态敏感/脆弱区 海岸带自然海岸线 不涉及
红树林 不涉及
重要河口 不涉及
重要砂质线和沙源保护海域 不涉及
珊瑚礁及海草 不涉及
禁止开发区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不涉及
世界文化自然遗产 不涉及
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不涉及
国家森林公园 不涉及
国家地质公园 不涉及
其他 生态公益林 不涉及
重要湿地和草原 不涉及
极小种群生境 不涉及
    综上分析,本项目不涉及《生态红线划定技术导则》中规定的生态红线划定范围识别对象,根据《关于印发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18]24 号)乐山市生态红线区主要集中在乐山市沙湾区、乐山市金口河区、沐川县、峨边彝族自治县、马边彝族自治县(凉山—相岭生物多样性保护—土壤保持红线区),本项目位于禾丰公司预留发展用地范围内,不在“凉山—相岭生物多样性保护—土壤保持红线区”范围内,也不涉及饮用水源,因此不在生态红线范围内,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


2)环境质量底线

3)资源利用上线

    本次技改扩能后,项目单位用水量为 5t/t 纸,水循环利用提高至 93.7%,本项目使用设备节能技术成熟、措施可行,有利于提高能源利用率;在设计上选用的工艺和设备处于当前国内先进水平,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相关节能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等的规定要求。
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本项目属于生活用纸生产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本用地性质为允许建设用地,符合《沐川县城市总体规划》及沐川县工业集中区总体规划的要求,项目不涉及应用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根据《乐山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试行)》,本项目为未列入负面清单。
综上,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及国家和地方政策规定的相关要求。


1.6环境影响评价等级的确定

1.6.1大气环境评价工作等级划分
    本项目使用的蒸汽由永丰浆纸公司提供,未新建锅炉,无锅炉烟气排放。生产中的废气主要为造纸车间干燥部产生的湿热废气,水蒸汽为主。造纸机设备自带集气罩,湿热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车间通风系统排入大气。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中的规定,本项目大气环境评价等级为三级评价。
1.6.2地表水环境评价工作等级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HJ/T2.3-2018)的规定,地表水评价工作等级的划分是由建设项目的污水排放量、污水水质的复杂程度、受纳水体的规模及水域功能类别而确定的。
本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循环使用。本项目劳动定员约 186人。本项目职工由现有厂区调配,本项目不新增员工人数。本项目废水不外排,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T2.3-2018),本项目地表水环境评价的等级确定为三级 B。


表 1.6-1 地表水评价等级判别依据表

评价等级 判定依据

排放方式 废水排放量 Q/(m3/d);
水污染当量数 W/(无量纲)
一级 直接排放 Q≥200000 或 W≥600000
二级 直接排放 其他
三级 A 直接排放 Q<200 且 W<600
三级 B 间接排放 —
注 9:依托现有排口,且对外环境未新增排放污染物的直接排放建设项目,环评登记参照间接排放,定位三级 B。
评价范围:本项目周边地表水水域。


1.6.3地下水环境评价工作等级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本项目分类属于《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附录 II 类项目。其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的划分依据 II 类项目特征分别进行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划分。根据 II 类建设项目工作等级划分依据,应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评价工作等级的划分应根据建设项目行业分类和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分级进行判定,具体情况见表 1.6-2。


表 1.6-2 地下水敏感程度分级


敏感程度 地下水环境敏感特征
敏感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包括已建成的在用、备用、应急水源地,在建和规  划的水源地)准保护区;除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以外的国家或地方政府  设定的与地下水环境相关的其它保护区,如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
地下水资源保护区。
较敏感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包括已建成的在用、备用、应急水源,在建和规划  的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以外的补给径流区;未划定准保护区的集中水  式饮用水水